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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哲学社会科学类)的通知

时间:2015-06-01 浏览量: 作者:admin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做好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哲学社会科学类)》(鄂社科联通[2015]12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要求,打造一支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优良学术道德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创造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等单位决定联合实施我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

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类共评选100名。我校可以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超过6名。

二、入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德才兼备。

2. 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思维敏捷、眼界开阔,熟悉并掌握本学科、本行业国内外前沿的研究状况和研究方法;有较强的超前意识,勇于创新,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意识强,能够积极发起或参与同行组织的学术前沿问题讨论。

4. 在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或科研工作,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45岁以下所占比例不低于50%,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等副高以上职称。

5. 作为主要完成者的学术成果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含三等奖)1项(含1项)以上,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社科基金项目1项(含1项)以上。

三、培养措施

每批培养周期为3年,主要培养措施有:

1. 在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湖北省思想库课题、“中国调查”项目立项上,优先考虑工程入选者。

2. 搭建交流、调研平台,邀请和安排工程入选者参加湖北发展论坛、湖北青年学者论坛、社科专家市县行、社科“走出去”工程等学术研讨和决策咨询活动。

3. 加大宣传力度,在省内外媒体上对入选者及其成果进行宣传展示。

4. 推荐工程入选者到上级单位或基层挂职锻炼。

5. 作为社科类社团相关职务的优先推荐人选。

四、遴选程序

1. 推荐申报。申报人按通知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推荐,并报送省评选办公室。

2. 资格审查。评选办公室按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 专家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由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专业能力、业务成就、发展潜力等进行评审。

4. 确定名单。评选结果由省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入选名单。

5. 公示。入选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

五、申报要求

1. 请有关单位(部门)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实施该项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该项工程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程,请有关负责同志认真组织动员和审核把关,把具备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2.各申报人需以湖北广播电视大学为单位填写《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表》,并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1份含申报表,有关证书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学校将严格按条件和标准推荐并签署意见, 6月20日前报送省评选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开泉

联系电话:87788402 电子邮箱:hbddkyc@126.com 附件: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申报表

科研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