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科研动态 > 正文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投稿注意事项

时间:2014-12-23 浏览量: 作者:admin

各位作者:

按照《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46号)和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学术期刊的要求,依据《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为适应《学报》办刊质量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报》编排规范化,请各位作者投稿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稿件须包括以下内容:题名,作者署名,作者工作单位,地址(省名、城市名、邮编),摘要,关键词(以上均须中、英文对照),作者简介,正文,参考文献或者注释。如果文章有科研项目,请注明科研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2. 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应将文章的主要观点或内容概括出来,一般为100~300字,避免使用“本文指出”、“本人认为”等主观评论语言,也勿在摘要中出现图表、数字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及缩略语等。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基本一致。

3. 参考文献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采用“顺序编码”制,列于文末。文中引文处的序号(上标)与文后参考文献的序号须对应,用方括号“[ ]”标示。所引文献中的页码写在文后参考文献出版年份之后;同一参考文献被多次引用时,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 ]”外标注引文页码,文后参考文献不再标注页码。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最新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办刊质量,《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自2015年第1期起,将执行出版物编排著录规范,请各位作者支持、配合。

附件:来稿须知

科研处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