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委宣传部意见,自2019年度开始,由湖北省教育厅负责的“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专项纳入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作为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由湖北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六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启动,请相关单位(部门)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六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18〕9号)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等学校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在岗专任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2.申报人必须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个人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3.申报人近3年有以下经历之一:①省级以上研究课题负责人或成员;②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课件、教案负责人或成员;③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4.申报人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专业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研究课题。课题研究必须要有明确的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二、报送材料:
1.材料包括:《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2. 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5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
3.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
三、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788402
电子邮箱:hbddkyc@126.com
附件:下载
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六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2018版)
3. 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2018版)
科研处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