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的学术规范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升教师及科研人员科学道德素养,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学术氛围,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开展学术规范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教育目的
通过学术规范教育活动的开展,弘扬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学术精神,引导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营造和谐创新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学习教育内容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第二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相关文件。
三、学习教育形式
集中学习与教师自学相结合。各教学及专业技术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专题学习,要深入开展专题讨论,切实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将学术规范教育作为营造学校创新文化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四、学习教育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教学及专业技术单位(部门)认真组织,让教师职工切实受到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有效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在科研活动中的责任。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教学及专业技术单位(部门)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其他事项
1.各教学及专业技术单位(部门)将开展学术规范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于2018年6月30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科研处,邮箱:hbddkyc@126.com,电话:87788402。
2.定于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在关山校区招生就业大厅(原5106教室)召开科研工作会议,请各单位(部门)的科研负责人及科研秘书参加会议。
附件:有关学术规范文件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