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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17-06-06 16:37:43 阅读:

各有关单位、部门:

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见本通知附件)的说明及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实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由省内专家进行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四、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五、申报途径和要求:

1.网上申报: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者2017年9月1日后进入该网址注册后再按要求申报。学校网上申报、审核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4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2.课题申报负责人向科研处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1份(纸质+电子档);

(2)《研究成果》打印稿一式3份。(纸质+电子档;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hbddkyc@126.com(邮件主题须注明“部门-姓名-2017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

(4)向科研处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开泉

联系电话:027-87788402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2.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课题指南

3.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

4.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成果-封面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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