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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17-01-06 16:04:42 阅读: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90号),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之后出生)。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3.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

4.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5.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6.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

7.申报时间:请申请人于2月13日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8.其他事项详见附件。

9.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788402 电子邮箱:hbddkyc@126.com

附件:点击下载

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2.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3.2017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4.2017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5.2017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doc

科研处、高教研究室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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