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科研秘书: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已于2017年1月开始执行,根据《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请各相关单位(部门)科研秘书按月统计本部门的科研成果信息,填写《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工作量月度统计表》,每月的月底前,以电子的形式发到科研处邮箱hbddkyc@126.com。
附件: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工作量月度统计表
科研处、高教研究室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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