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2020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有关项目的通知》精神,2020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委托项目:针对某项具体实际业务工作委托相关高校开展的专项研究项目。
2.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3.指导性项目。
二、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限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具体要求有:
1.本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设课题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新时代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各类项目申请者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各类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岁。
4.基础性课题项目鼓励吸收研究生、本科生参加;应用性课题项目,鼓励并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鼓励学校宣传部部长、学工部长、院(系)党组织书记、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领域研究。
5.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它相关厅局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6.承担省教育厅教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7.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请项目。
四、申报办法及要求
1.所有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设在湖北高校思政网,网址:http://gxsz.e21.cn/。
2.我校受理项目申报最后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可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内浏览下载。
3.项目管理执行《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6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5.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云、李开泉 联系电话:027-87788402
电子邮箱:hbddkyc@126.com
科研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