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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15-07-08 14:52:54 阅读:

各有关单位(部门):

“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三批)”申报工作启动,请相关单位(部门)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15〕5号)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等学校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在岗专任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2.申报人必须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个人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3.申报人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有以下经历之一:①省级以上研究课题负责人或成员;②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课件、教案负责人或成员;③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4.申报人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专业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研究课题。课题研究必须要有明确的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二、报送材料:

1.材料包括:《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2.请将纸质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

3.截止时间:2015年9月6日。

三、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788402

电子邮箱:hbddkyc@126.com

校内科研QQ群:153707555

附件:点击下载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

3.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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