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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开放大学2016年度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6-05-27 浏览量: 作者:admin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县级电大,省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国家开放大学2016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国开研〔2016〕2号)文件精神,国家开放大学2016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及指南参考

本年度课题设重点、一般、青年三种类型,其中重点课题设指南;一般、青年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依问题自拟题目申报。

二、课题经费说明

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重点课题2万元/项,一般课题1万元/项,青年课题0.8万元/项。

为保证课题按时按质完成,拟对部分一般、青年课题尝试采取先立项,后资助的形式,即待课题按时完成后,再根据课题完成质量决定是否进行资助。

三、申报要求

1.限项要求

课题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已有在研课题的人员不能申报新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课题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2项课题。

2.申请人要求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6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3.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各类课题均须报送《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同时将《课题申请书》的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以上材料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并在封面页右上角加以标注)。

报送文本材料时需同时报送申请材料电子版和《国家开放大学2016年度科研课题汇总表》电子版。

申请日期截至2016年6月20日。

四、结题要求

课题结题成果要能够切实解决国家开放大学建设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国家开放大学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支撑。基于课题研究形成的知识产权,国家开放大学有相应的使用和结集出版权等。

课题成果要求:本年度立项课题须在2017年底之前完成。延期结题或人员调整等相关变化须提前一个月向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处申请审批。

重点课题应出版专著一部,或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或相应学科的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同时须根据重点课题研究成果结集要求提交论文1篇;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应公开发表1篇论文。

专著或论文发表需按照出版要求在显著位置注明国家开放大学课题名称、类别和课题批准号等字样,且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开泉

联系电话:(027)87788402

电子邮箱:hbddkyc@126.com

QQ群:261422853(推荐加入)

通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邮编:430074

附件:点击下载

1. 国家开放大学2016年度科研课题指南

2. 国家开放大学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

3.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 国家开放大学2016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

2016年5月27日